法治1号
法律咨询 帮您找律师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帮您找律师 法律法规
李文质律师 电话:13505082280
首 页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维权知识 帮您找律师 律师所 法律知识 中小企业专区
打官司指南 | 房产、物权 | 医疗、交通 | 知识产权保护 | 物流、运输维权 | 婚姻继承 | 消费维权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维权知识 >> 消费维权 >> 经营者有哪些义务
会员登录  
用户名: *
密 码: *
验证码:   4279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公益榜  
唐康 吉林长春
李文质 福建泉州
刘江 四川达州
陈水金 福建泉州
陈新明 湖北武汉
王林 河北保定
钱为民 重庆沙坪坝
张毅 陕西西安
师国荣 北京朝阳区
谭明 重庆忠县
按地区找律师 更多>>
B 北京 J 江西 S 山西 A 安徽 G 广州 S 上海 J 江苏 T 天津 H 湖北 C 重庆 Z 浙江 H 湖南 S 山东 S 四川 F 福建 S 陕西 G 广西 H 河北 H 河南 H 海南 L 辽宁 J 吉林 G 贵州 Y 云南 N 宁夏 Q 青海 G 甘肃 X 西藏 X 新疆 S 深圳 G 广东 N 内蒙古 H 黑龙江 G 港澳台
按专业分类找律师 更多>>
劳动、人事 行政及国家赔偿类 民事类 物权纠纷 经济类 公司法相关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 涉外法律类 其他非讼法律类
按地区查询咨询 更多>>
B 北京 J 江西 S 山西 A 安徽 G 广州 S 上海 J 江苏 T 天津 H 湖北 C 重庆 Z 浙江 H 湖南 S 山东 S 四川 F 福建 S 陕西 G 广西 H 河北 H 河南 H 海南 L 辽宁 J 吉林 G 贵州 Y 云南 N 宁夏 Q 青海 G 甘肃 X 西藏 X 新疆 S 深圳 G 广东 N 内蒙古 H 黑龙江 G 港澳台
按专业分类查询咨询 更多>>
劳动、人事 行政及国家赔偿类 民事类 物权纠纷 经济类 公司法相关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 涉外法律类 其他非讼法律类
 
经营者有哪些义务
信息来源:法治1号 上传时间:2009-7-23 20:54:19 下午 点击率:1005 【 字体: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守法的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接受监督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第十八条 保证消费者安全的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十九条 真实信息告知义务
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
 
第二十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第二十一条 出具单据义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二条 质量保证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第二十三条 售后服务义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二十四条 禁止经营者已告示免责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二十五条 禁止侵犯消费者人身权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1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返回顶端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经营者有哪些义务 2009.07.23
合作伙伴 更多>>
法治1号
友情链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我们 | 诚征合作 | 人才招聘 | 积分规则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①凡本网注明“法治1号”或“原创”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法治1号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1号)”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法治1号网联系的,请及时跟我们联系,我们将依法采取措施。
Copyright © 2009 fazhi001.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1号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