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茶青订购合同
(示范文本)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广东省农业厅
买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卖方: 签订时间: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茶青订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茶青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卖方全年分春夏秋冬四季(另加雪片茶一季)向买方交售售青,其品种、数量、收购价格如下表:
收购价格:买方以不低于如上表规定的保护价进行收购,具体收购价由双方于收购前按茶青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另行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收购时间与方式
买方须提前三天发出收购凭单,确定应交售的品种、数量。
三、包装要求
卖方按买方要求进行包装、运输。
四、买方责任
1.及时安排收购指标,发送收购凭单,按合同约定收购卖方所提供的茶青;
2.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茶青质量进行检测;
3.以质论价,按收购标准进行验收,不压价、不少斤缺两。
4.定期派员无偿提供必要的茶叶田间管理、采收技术和病虫害防治等知识(包括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送科技下乡活动等)。
5.不得拖欠卖方的茶青款,按当天验收凭单足额发放茶青款(如遇特殊情况,其付款方式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卖方责任
1.不得在茶叶生产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残留农药。
2.不得在采收前 天施下肥料、喷施叶面肥等。
3.按标准要求于当天上午9:00后至下午4:30前手工采摘鲜叶,并在采摘后 小时内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向买方提供雨天采收的茶青和隔天采摘的茶青。
六、买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茶青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卖方的损失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批茶青总价值 %的违约金。
2.拖延支付茶青款,应参照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七、卖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应向买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茶青总价值 %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茶青,应按每百斤 元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卖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 :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