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1号
法律咨询 帮您找律师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帮您找律师 法律法规
李文质律师 电话:13505082280
首 页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维权知识 帮您找律师 律师所 法律知识 中小企业专区
打官司指南 | 房产、物权 | 医疗、交通 | 知识产权保护 | 物流、运输维权 | 婚姻继承 | 消费维权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经典案例 >>
会员登录  
用户名: *
密 码: *
验证码:   2504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公益榜  
唐康 吉林长春
李文质 福建泉州
刘江 四川达州
陈水金 福建泉州
陈新明 湖北武汉
王林 河北保定
钱为民 重庆沙坪坝
张毅 陕西西安
师国荣 北京朝阳区
谭明 重庆忠县
按地区找律师 更多>>
B 北京 J 江西 S 山西 A 安徽 G 广州 S 上海 J 江苏 T 天津 H 湖北 C 重庆 Z 浙江 H 湖南 S 山东 S 四川 F 福建 S 陕西 G 广西 H 河北 H 河南 H 海南 L 辽宁 J 吉林 G 贵州 Y 云南 N 宁夏 Q 青海 G 甘肃 X 西藏 X 新疆 S 深圳 G 广东 N 内蒙古 H 黑龙江 G 港澳台
按专业分类找律师 更多>>
劳动、人事 行政及国家赔偿类 民事类 物权纠纷 经济类 公司法相关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 涉外法律类 其他非讼法律类
按地区查询咨询 更多>>
B 北京 J 江西 S 山西 A 安徽 G 广州 S 上海 J 江苏 T 天津 H 湖北 C 重庆 Z 浙江 H 湖南 S 山东 S 四川 F 福建 S 陕西 G 广西 H 河北 H 河南 H 海南 L 辽宁 J 吉林 G 贵州 Y 云南 N 宁夏 Q 青海 G 甘肃 X 西藏 X 新疆 S 深圳 G 广东 N 内蒙古 H 黑龙江 G 港澳台
按专业分类查询咨询 更多>>
劳动、人事 行政及国家赔偿类 民事类 物权纠纷 经济类 公司法相关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 涉外法律类 其他非讼法律类
 
租赁人死亡,是否可续租
信息来源: 上传时间:2011-9-20 18:31:32 下午 点击率:659 【 字体: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吗
 
     房屋作为重要的不动产,是满足公民居住这一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在房屋租赁中,虽然承租人为一人,但也会有与其共同居住人的利益,因此在调整租赁关系时,需要考虑承租人死亡后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居住利益。在住房租赁中,承租人取得的只是房屋使用权,其承租权不得继承。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未与其生前共同生活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如果需要继续租用该房屋的,应当与出租人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是,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继续租赁该住房,出租人不得终止租赁关系,但应当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变更承租人,这是对原共同居住人居住利益的特别保护。当然,如果原共同居住人另有住房的,也可以终止租赁关系。

1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返回顶端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债务人不追讨自己债务 2011.08.27 ·租赁人死亡,是否可续租 2011.09.20
·拒不还钱还转移财产 2011.08.27 ·义务帮忙受伤 被帮人应承担责任 2011.03.29
·代友签借条,债务需自己还 2010.07.03
合作伙伴 更多>>
法治1号
友情链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系我们 | 诚征合作 | 人才招聘 | 积分规则 | 免责声明 | 关于我们 | 合作伙伴
①凡本网注明“法治1号”或“原创”的作品,版权均属于法治1号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1号)”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法治1号网联系的,请及时跟我们联系,我们将依法采取措施。
Copyright © 2009 fazhi001.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1号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