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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分:0 分  提问时间:2010-6-23 22:47:40 下午
法院错判离婚,找谁追究责任?纪检监察?
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 (2009)东民一初字第2014号及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的(2010)通中民终字第0059号民事判决,明显违背了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8月30日)ㄍ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的第一条离婚问题中第10项: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的精神,该司法解释是根据宪法和有关政策法律规定的精神,以及各地的审判实践经验,就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的意见。现两级法院在未妥善安置被告(上诉人)生活、医疗、监护和解决被告(上诉人)遭遗弃4—5年期间4 - 5万生活医疗费债务的情况下判离婚,导致被告(上诉人)失去了一个月收入3000多元的扶养人(丈夫)(在上海住房仅需200元,步行5分钟到大型集团公司上班,单位提供免费工作餐),侵犯了受害人的生存权。使被告(上诉人)失去了生活的依靠,于2010 - 6 - 4日上午跳楼轻生造成双腿及面部骨折,请有关单位追究法院的责任,并要求法院负责原本原告(被上诉人)承担扶养被告(上诉人)的义务和有关责任。 法定代理人:顾彭生 2010 - 6 - 13日
  提问者:fz6232247401116  [ 江苏-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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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康律师解答   2011-2-13 10:52:04 下午  
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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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再审申请。
  刘江律师解答   2010-6-26 10:11:09 下午  
刘江
四川达州
这个里面牵涉的问题多,具体当面咨询
  唐康律师解答   2010-6-24 06:14:31 下午  
唐康
吉林长春
应当到当地政府民政局寻求帮助。
  李文质律师解答   2010-6-23 22:52:53 下午  
李文质
福建泉州
如果真的不能治愈又没感情法院判离婚并无不妥,失去生活能力,应该有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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