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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藏此问题
悬赏分:0 分  提问时间:2010-4-28 13:05:22 下午
经济纠纷
2007年初我哥到A公司去上班,2007年5月10日我哥向公司申请10万元个人借款,当日办理了借款手续,(打借条后拿到钱),之后公司向我哥多次索要 我哥拖欠不还,直至2009年10月14日我哥向公司辞职。我哥辞职后,说过给人家尽快归还并给人家发函说明。但是我哥到现在都没给人家还,人家现在提起诉讼了!!5月10日就开庭了,我哥还在外地 让我处理! 我想 此事 超过诉讼时效了 法院是不是不会强制执行了?? 请专家帮我出出注意!! 领外:据我哥说的情况,公司好像一直拖欠他工资,没给!!
  提问者:lishaoyong039  [ 陕西-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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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金律师解答   2010-5-5 10:49:58 下午  
陈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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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答复
  刘江律师解答   2010-5-2 11:28:43 下午  
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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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时效
  唐康律师解答   2010-5-12 09:37:06 下午  
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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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4日你哥向公司辞职。你哥辞职后,说过给人家尽快归还并给人家发函说明。 时效中断,对方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你哥肯定败诉。
  王林律师解答   2010-4-30 11:02:00 下午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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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解答 以已过诉讼时效做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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