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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收藏此问题
悬赏分:30 分  提问时间:2010-4-15 17:23:33 下午
劳动合同
本人于原工作单位在2005年签订了8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到期2013年,若违约,每少一年应支付5000元的赔偿金,2008年,新的劳动法出台后,本人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书,公司人事部主任的答复是领导要求仍按合同办事,并建议我可以离职,以后再回来办手续,当时并未办理离职证明,本人想问下,在目前的情形下,在回原公司办理手续,是否还应支付违约金。
  提问者:mmsjs  [ 深圳-罗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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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兆兴
陈兆兴
深圳罗湖
1360268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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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硕律师解答   2011-10-10 10:54:56 下午  
邢硕
深圳福田区
这种违约金约定没有法律依据,你不用支付
  李雪波律师解答   2010-5-6 09:49:39 下午  
李雪波
深圳福田区
您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这类案件我成功办理过。至于具体该如何操作以及法律依据等问题,您可直接电话联系我,约时间当面咨询,我可详细给您讲解。(13267039593;Q:961451933)
  陈水金律师解答   2010-5-5 11:17:32 下午  
陈水金
福建泉州
不用支付违约金
  王林律师解答   2010-4-16 22:37:52 下午  
王林
河北保定
违约金约定无效,无需支付违约金
  谭明律师解答   2010-4-16 20:35:30 下午  
谭明
重庆忠县
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钟开福律师解答   2010-4-16 10:27:24 下午  
钟开福
上海闵行区
同意李律师观点。“若违约,每少一年应支付5000元的赔偿金。”单此一条看,该约定无效。
  唐康律师解答   2010-4-16 09:49:18 下午  
唐康
吉林长春
按照2008年新的劳动法执行。
  李文质律师解答   2010-4-15 18:40:54 下午  
李文质
福建泉州
如果公司没有提供培训等,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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