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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分:100 分  提问时间:2010-2-27 22:48:43 下午
该行为能被认定为胁迫、欺诈吗?
我申请撤回被胁迫、欺诈下递交的辞职申请。请问能行吗? 我所有的证据是:1、一段录音,且对方已经认可录音的时间、地点、说话人员的身份,但是对方记不太清当时说了些什么。 录音的内容大概是:用人单位邀请我的家人来,跟家人讲述我09年3月3日前后发生的行为属严重违规,并且为了我好,单位研究决定,让我自己提出辞职,这样可以不影响我的后续就业,也是对我最好的解决方式。 2、工资流水,并且得到了单位的认可,认定我3月份只上了3天的班。3、单位认为我有严重违规的行为,但是单位却没有对我进行任何的行政处理,我自己辞的职4、单位没有提出我3月份只上了3天班,4月1日再递交辞职,中间长达一个月的时间没有上班属于旷工。5、我称单位在3月4日已将我工作物品收缴,禁止我上班,单位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并且我称单位在3月3日至4月1日期间,一直以我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如不辞职就被记档案要挟我。而事后,我经与专业人士咨询,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并未违反单位的任何规章制度,根本没有任何违规的行为,我认为单位欺骗了我。6、单位一口咬定我的行为就是违规,但不结合规章制度,指明如何违规。而是说规章制度证明不了我没有违规。7、单位提供的辞职申请上,辞职申请的日期是4月1日,而批准辞职的日期却是3月16日,竟然在没交申请前就批准了,并且还把4故意描大,成了3,在1后面加了6,只要通过司法鉴定,就可以知道。 单位人力辨称,他们看见上面的日期写的是3月16日,所以推测我是3月16交的申请。7、我有与单位高层之间的互通邮件,内容为:对于单位认定的我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认为是有问题的,是不公平的,并且由于他们的错误认定,导致了我失去工作。对方回信称:单位之所以不将我违规操作记入档案是怕影响我的后续就业,是善意的。如果认为单位的处理有问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8、我有一份情况说明,描述了我3月3日严重违规的相关情况,并且有5名员工的亲笔签名。单位没有举出任何证明我严重违规的证据,只是说对于我严重违规并没有被他们记档案等等处理。
  提问者:wxx217355  [ 天津-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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