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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分:0 分  提问时间:2013-1-14 23:19:46
达万高速公路交通死亡事故赔偿
案情简介:2012年12月18日18时许,在达万高速公路(达州至万州方向)52KM+700M处,有一名四川路桥十五标段的工人曾某值夜班期间被南充籍驾驶员王纪峰超速行驶的川RAF762(车主:杨七林)在应急道撞死。当天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十五标段还在施工,但高速公路就通车了。 请问:1,该工地是否负有赔偿责任?已满60周岁的农村户籍但在镇街有购房并在该路段打工3年,能否按工伤和城镇计算赔偿? 2,此事故中,肇事司机(未酒驾)应否负刑事责任?交通赔偿怎样计算?由哪些人和单位负责赔偿? 3,对于未完工的高速公路通车后造成的交通死亡事故,达万高速公路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谢谢!受害者家属电话13684003498
  提问者:fz1142319465933  [ 四川-达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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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庆律师解答   2013-5-6 22:20:27  
李庆
河北保定
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李志刚律师解答   2013-2-3 12:42:01  
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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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江律师解答   2013-1-21 20:25:01  
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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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的,可申请工伤认定
  俞城峰律师解答   2013-2-5 0:36:07  
俞城峰
江西抚州
建议要求工伤赔偿,单位可以向肇事者追偿。
  金志刚律师解答   2013-1-25 9:26:16  
金志刚
甘肃定西
先按照交通肇事索赔,主要看事故认定书。一年内申请工伤
  新化陈澎律师解答   2013-2-8 14:26:53  
新化陈澎
湖南娄底
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李文质律师解答   2013-1-15 16:32:08  
李文质
福建泉州
如果是在上班期间,因工死亡的,可申请工伤认定。是否刑事责任,要看责任大小。高速公路如果已经告诫,仍上路,高速公路一般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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