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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分:0 分  提问时间:2011-2-16 08:56:26 下午
工伤
请问律师:我老舅在公司上夜班 半夜在当班时突发生脑出血,在家走的时候好好的!现在 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1月30号晚上住院的,到医院开颅了!直到现在人还没醒,家里面没有钱了,我想问问像这种情况是不是公司应该出钱救人?我找公司借钱,公司说没钱了!说这个情况在24小时之内不死亡,不算工伤!我想问问大律师,我们应该这么办,我们没钱治疗了!不能看着人就这样不治疗啊!
  提问者:fz216856261654  [ 辽宁-沈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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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江律师解答   2011-2-19 09:46:59 下午  
刘江
四川达州
直接申请仲裁要求先行支付即可
  唐康律师解答   2011-2-16 14:37:03 下午  
唐康
吉林长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李文质律师解答   2011-2-16 17:29:56 下午  
李文质
福建泉州
要求公司先垫付或马上申请工伤认定争取保险先垫付或要求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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